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01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养老服务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文章字数:722
据新华社2021年12月30日电 记者30日从民政部获悉,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的第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已于2019年12月27日批准发布。规范规定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的基本要求、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防护、管理要求等内容,划出了养老机构服务的安全“红线”。为了让养老机构做好充分准备、顺利过渡到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规范设置了两年过渡期。2022年1月1日,规范将生效实施。
“规范正式生效实施,意味着全国所有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都将受到这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保护,所有养老机构也将受到这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约束。”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介绍,下一步,民政部将加强行政检查、进一步完善标准与综合监管制度衔接,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对不达标机构的帮助指导。
此次发布会上,民政部还发布了《养老机构老年人跌倒预防基本规范》 《养老机构膳食服务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洗涤服务规范》 《养老机构老年人营养状况评价和监测服务规范》《养老机构服务礼仪规范》 《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 《养老机构接待服务基本规范》 《养老机构康复辅助器具基本配置》等8项行业标准。
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党委书记甄炳亮表示,配套出台的相关行业标准与《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互为依托。
“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底线标准,养老机构要树立底线思维,对强制性国家标准条文逐条学习,消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流程环节,不折不扣实施。配套行业标准是自愿采用的推荐性、辅助性标准。各养老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机构运行要求,积极吸收为我所用,进一步形成机构自己的标准体系,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甄炳亮说。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