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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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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放首批1016万元消费券
文章字数:609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杨蜜)9月16日,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我市将发放首批1016万元消费券,主要用于支持我市实体零售、餐饮消费,支持“荆楚优品”“荆楚好粮油”通过电商平台扩大在全国的销售。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提振重点消费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市商务局制定出台了《天门市关于湖北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这次湖北消费券分配给我市的额度为508万元,我市将配套508万元,共计1016万元,其中普通券984万元,特惠券32万元。
据介绍,湖北消费券分为普通券和特惠券两类。普通券包含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三种类型,所有在鄂人员都可抢;特惠券是面向省外消费者发放“荆楚优品”“荆楚好粮油”特别消费券,可以通过入选的互联网电商平台抢领。湖北消费券实施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至12月17日。普通券首轮分两批发放,即:9月17日20:00投放第一批,9月20日20:00投放第二批;第二轮分别在国庆节、双十一和双十二发放。特惠券首批在9月17日20:00投放;第二批、第三批分别在国庆节和双十一投放。
本次湖北消费券通过互联网平台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消费者通过在平台上抢券的方式领取。其中,支付宝、微信、美团、云闪付4家平台是普通券指定发放支付平台;京东、美团优选2家平台是特惠券指定发放电商平台。市民抢领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限天门当地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特惠券可与平台和商户优惠券叠加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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