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5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北天门农商银行关于清理个人多个银行结算账户及长期不动户的公告
文章字数:947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规范我行账户管理,促使广大客户合理安排和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防范电信诈骗风险,保障您的资金安全,为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发〔2019〕85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发〔2018〕16号)等相关规定,我行将于公告期满后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清理。现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及方式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长期不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将被清理销户:
1、截至2021年8月31日,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未发生存现、取现、转账等主动交易,账户余额为100元(含)以下;
2、无我行信用卡约定还款、个人贷款还款、定期一卡通、代扣代缴、ETC业务等签约关系的活期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结算账户将被限制交易:
1、个人开立多个银行结算账户。同一客户名下个人结算账户超标准(Ⅰ类户超过1个,Ⅱ类户、Ⅲ类户分别超过5个)进行清理。
2、个人客户基本信息不完善的账户。个人客户留存信息缺失或有误、身份证件无效、证件过期90天以上(不含)等。个人客户需核实完善的身份基本信息范围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证件有效期限。
二、清理时间
我行将于公告期满后开展以上清理工作,后期我行将按季对符合条件的账户实施持续清理。
三、特别提示
我行将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清理事项实行为期15天的公告。如您的账户在上述清理范围内,且希望继续使用,请您于2021年9月30日之前持银行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我行任一网点办理相关手续,如您对符合上述清理条件的账户在公示期满之前未前往我行予以处理的,我行将按相关规定对您的账户予以清理。
我行在排查清理、核实账户开户人身份过程中,不会要求您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给指定账户进行资金操作,请注意防范诈骗风险,请勿将您的个人信息、账户密码和短信验证码等透露给任何人。
如有疑问,可拨打我行各营业网点电话咨询或者前往我行营业网点进行垂询。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对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湖北天门农商银行2021年9月13日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