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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7日
中法驾驶证互认换领协议8月17日生效
文章字数:633
  据新华社8月16日电 记者16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为便利中法两国人员在对方国家驾车出行,进一步促进两国经贸合作和人员往来,中法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实现双方国家核发的驾驶证可免试互认换领。该协议将于2021年8月17日正式生效。
  根据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法兰西共和国双方承认对方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一方准许持有对方国家驾驶证的人员在其境内直接驾车或者免试换领驾驶证。对于临时进入对方境内不超过一年的,双方驾驶证实现互认。临时进入法国的,可以凭中国驾驶证和翻译件直接驾车,无需换证;临时进入中国的,可以持法国驾驶证和翻译件换领临时驾驶许可,免予体检和考试;互认驾驶证准驾车型包括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和摩托车。对于在对方国家居留超过一年的,双方驾驶证实现免试互换,一方公民或常驻人员持本国驾驶证和翻译件,以及护照、签证或者居留证件,可以直接免试换领对方国家驾驶证;免试换领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包括小型汽车和摩托车。对于留学生,双方给予对等优惠政策,中国留学生在法工作、学习期间,凭中国驾驶证和翻译件可以直接驾驶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法国留学生在中国工作、学习期间,可以持法国驾驶证免试换领相应准驾车型的中国驾驶证。
  中法驾驶证的互认换领,将直接惠及在法华侨华人以及两国在对方国家旅游、留学、务工、探亲等人员,有利于方便两国公民在境外驾车出行,有利于促进两国警务合作,对深化两国经贸合作、文化交流、人员往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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