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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8日
遗失声明
文章字数:136
  ●天门市竟陵西湖路(西湖1号)4幢1单元2002室彭伶伶、王少峰不慎遗失不动产登记证明一份,证明号为:鄂(2015)天门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218号,特声明作废。
  ●湖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门分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特声明作废。
  ●国药控股天门有限公司国大药房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特声明作废。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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