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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发布
文章字数:774
  据新华社7月15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15日发布,赋予浦东新区改革开放新的重大任务。
  意见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支持浦东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努力成为更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开路先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排头兵、彰显“四个自信”的实践范例,更好向世界展示中国理念、中国精神、中国道路。
  意见强调,推动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为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供重要通道,构建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更好发挥龙头辐射作用,打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窗口。意见明确了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战略定位,即更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开路先锋、自主创新发展的时代标杆、全球资源配置的功能高地、扩大国内需求的典范引领、现代城市治理的示范样板。
  根据意见,到2035年,浦东现代化经济体系全面构建,现代化城区全面建成,现代化治理全面实现,城市发展能级和国际竞争力跃居世界前列。到2050年,浦东建设成为在全球具有强大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影响力的城市重要承载区,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成效的全球典范,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璀璨明珠。
  意见提出七方面重大举措,包括全力做强创新引擎,打造自主创新新高地;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增创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开创人民城市建设新局面;提高供给质量,依托强大国内市场优势促进内需提质扩容;树牢风险防范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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