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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2日
我市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文章字数:695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彭丹见习记者张伟康通讯员孔俊蓉)6月21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按照省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已启用企业职工社保“省集中”系统,对2020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进行调整,随6月份养老金一并发放到位。
  据悉,此次调整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调整三个部分。定额调整即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参保人员每月普调37元。挂钩调整即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另外,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41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0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40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据了解,这次调待惠及我市企业退休职工75258人,人均月增资125.15元,月增发942.82万元。此次待遇调整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将于2021年6月22日后随6月份养老金一并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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