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7日
优化政府采购服务承诺
文章字数:697
  ◇市财政局
  一、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8月份投入运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与财政业务、采购单位内部管理信息系统衔接,完善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等线上操作流程。
  二、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湖北省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2021版)》 (天政办发〔2020〕29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督导全市各预算单位从6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意向,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
  三、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加快推进预算一体化管理,指导各预算单位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精细化管理,从源头上堵塞采购单位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漏洞。
  四、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督促全市各采购单位实施政府采购时,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预留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30%以上额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五、清理整顿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6至9月,市财政局将组织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展监督评价,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对采购人不组织履约验收和不按合同支付采购资金等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将处理结果在指定媒体公开。
  六、实行政府采购投诉限时办结制。市财政局对供应商的投诉,从收到投诉书之日起,及时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安排专人予以答复,对一般政策性的投诉现场办结答复,对需要调查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同步上网公示行政处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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