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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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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招投标服务承诺
文章字数:852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及时发布交易信息。实现国家、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上传,全部交易信息及时公开,进一步增加招投标透明度和竞争力。
二、竭诚提供技术指导。一是凡交易平台软件升级,皆同步公布通俗易懂的操作手册,同步对市场主体进行线上线下操作培训。二是督促软件开发商安排驻场人员,为企业提供零距离指导服务。三是设立并公开“店小二”服务专线电话,及时答疑解惑。
三、持续精减办事流程。一是全面推行网上办、一次办、限时办。企业注册、咨询服务、项目登记、场地安排等均在网上进行,一次性告知,在一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办结。二是不断减少办理环节。广泛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再造网上办理流程;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所有进入中心交易的项目,报建与招标公告发布符合招标条件的即时核验通过;招标文件取消在交易中心办理手续后再发布环节。三是全面推行CA数字认证。
四、积极推行“容缺办理”。对于疫后重振“十大工程”项目,除立项批文、施工图纸、资金来源已落实外,招标人作出自行承担风险的书面承诺后,先进场交易,在承诺时限内补齐相关资料即可。对“十大工程”项目中工期要求紧的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在尚未取得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经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还可以先开展勘察设计招标。
五、创新招投标方式方法。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全面取消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建设领域(除政府采购工程外)推行用保函替代现金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深入开展联合惩戒。一是强化公共资源交易过程见证记录,对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及时制止,如实记录,并在第一时间报市政务局和市财政局开展信用计分。二是积极配合招标采购综合监管部门开展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执法检查和案件调查,提供依据,提出建议。三是继续按照省示范文本将招投标违法违纪信息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评审因素,取消黑名单企业投标资格;对有违规记录的,按评分办法予以扣分,确保失信企业得到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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