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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0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全面取消“两金”为投标企业减负
文章字数:329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陈飞)近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通知,自6月1日起,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人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为推进落实取消“两金”工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召开交流座谈会、中心网站转发文件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与宣传工作,并在项目注册时,凡是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明确载明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安排专人核验合同条款,条款中不得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据介绍,作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取消“两金”可进一步简化投标程序,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初步统计“两金”取消后,今年可为投标企业减轻资金压力近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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