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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8日
天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文章字数:287
  威耐尔科技发展(湖北)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杜天才提出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并作出了鉴定结论,因公司法人无法联系,导致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无法送达,现根据《湖北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鄂人社规〔2015〕3号)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天劳鉴字[2021]032号鉴定结论书。具体如下:
  杜天才的伤情达到因工致残程度七级伤残,停工留薪期确认为一个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本鉴定结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逾期不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本鉴定结论生效。
  特此公告
  2021年3月30日
  天门市劳动鉴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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