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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1日
交通事故 血的教训
文章字数:935
  【案例】2020年12月27日,甘某某持“C1”证醉酒(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42.6mg/100ml)后驾驶无号牌铃田牌二轮摩托车,沿天门市净潭乡状元大道由西向东行驶,22时09分许行至净潭乡状元大道乡村道张某某废品回收购店门前地段,偏左驶出道路北侧外,撞在张某某头东尾西停放在地段北侧路外的废旧车厢右后角上,造成二轮摩托车倒地受损,甘某某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经查,该事故中,甘某某未戴安全头盔,持“C1”证醉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夜间未保持安全车速,未安全驾驶,未实行右侧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四款、第二十二条一款和二款、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是造成该事故的全部过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甘某某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某无责任。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九条四款: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第二十二条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一)项: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黄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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