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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5日
打造“升级版”服务再加力
我市出台优化营商环境“30条”
文章字数:1064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吴述明)继2020年出台优化营商环境“35条”之后,1月22日,我市发布《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再次出台30条措施,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升级版”。
  《方案》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围绕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减轻企业负担、加强信用法治保障、完善长效机制五个方面实施一批改革举措,推动流程再优化、系统再完善、机制再健全、政策再配套、服务再加力。
  优化市场环境方面。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事项100项以上;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实现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全流程“不见面”办理。

  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方面。实现市级自建系统与省统一受理平台打通率100%,对91个高频主题事项进行再梳理,上线更多的“一事联办”主题;“一网通办”向乡镇、村延伸,政务服务平台设置授权代理、亲友代办等功能,方便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网上办事;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建立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取消低风险项目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
  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深化金融产品和模式创新,推进“纯信用+纯线上”模式,对符合条件的民营、小微企业实现贷款秒到;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理降费,将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逐步降至1%以下,落实担保费补贴机制;降低物流成本;清理整治5G基站、工业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成本。
  加强信用法治保障方面。持续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治理,依法保障作出的各类承诺兑现和签订的合同履约;全面实施容错机制清单化管理,除投诉举报外,对3年内新登记的、信用高、风险低的市场主体降低检查频次和比例;坚决制止和纠正行政机关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完善长效机制方面。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向市场主体精准推送;加快推进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归并,实现一个号码服务、全天候人工服务。
  为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我市建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六组一办”工作机制,设立优化政务环境组、优化市场环境组、优化投资环境组、优化法治环境组、投诉处置组、作风保障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市还出台了《天门市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办法》。对已受理的投诉事项,受理机构将按照投诉内容、职责分工、清单式转交办理单位。办理单位收到转办通知之日起,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结果。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回复的,需书面报告受理机构,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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