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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1日
凤头鹰误闯民宅野保站救治后放归自然
文章字数:449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王帅)2020年12月28日下午,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来到汉北河边,将一只误闯民宅的凤头鹰(如图)放归自然。
  当日上午,皂市镇一位居民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打来求助电话,称家中闯入一只疑似受伤的“怪鸟”。该站工作人员迅速将“怪鸟”接回,对其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其可能误食了带有毒性的食物。经观察和照料,这只鸟在呕吐之后很快恢复健康,达到放生条件。经省鸟类专家鉴定,该鸟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凤头鹰。
  据介绍,凤头鹰属中型猛禽,数量极其稀少,不仅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也是世界濒危物种之一,同时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此次在我市属首次发现。
  2020年7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通告》,严格禁止非法猎捕、宰杀、食用、贩卖、收购、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呼吁广大市民,当前正是候鸟南迁越冬的时节,如发现受伤、中毒、迷途的野生鸟类或猎捕残害野生鸟类等行为,请及时向当地林业、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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