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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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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
文章字数:159
天门市尚一特连锁酒店、闵卫平:
你们自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尚欠我司房屋租金:2774927.00元,你们应在接到本通知后将租金付给我司,否则我司将依法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另,根据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的决定,租赁合同的原出租人天门市东方建筑工程公司的债权债务已由我司承接,请你们直接向我司履行义务。
天门北湖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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