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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9日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苏萍同志辞去天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文章字数:160
  (2020年12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苏萍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天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天门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苏萍同志辞去天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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