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1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28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明年3月5日在京召开 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明年3月4日在京召开
文章字数:227
据新华社12月26日电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3月5日在京召开。
据新华社12月26日电日前召开的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于明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还决定,明年3月1日至2日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为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作准备。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