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3日
关于对天门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的公告
文章字数:174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等要求,湖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定于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对天门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其间,督察组将公开受理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并接受群众对督察工作的监督。举报信箱:天门市B012号信箱,邮编:431700。举报电话0728-5369781,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每日8-20时。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