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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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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我市被划分为22 个管控单元
文章字数:531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王帅)12月18日,我省发布《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省被划为1076个管控单元,按其功能实行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其中,我市被划分为22个管控单元实施分区管控。
“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意见》要求,生产生活不得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开发建设不得突破资源环境承载力,不符合准入清单的建设项目不得审批。
在湖北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上,每块土地都有“标记”。我市被划分优先保护单元2个,面积占比1.59%;重点管控单元3个,面积占比15.56%;一般管控单元17个,面积占比82.85%。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区域为主,包含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单元内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是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城镇区和产业园区,将重点强化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是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的管控单元,这些区域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相关负面清单要求。
据了解,我省将建立“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三线一单”成果动态管理,每5年开展一次实施情况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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