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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5日
把发展成果转化为民生福祉
——六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
文章字数:1159
  ●湖北日报评论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十四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发展成果惠及全省广大群众,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从实践上回答了“发展为了谁”的价值诉求。“十三五”时期,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就业数量质量稳步提升,教育事业全面发展,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民生福祉不断增进。但发展不均衡不充分仍然是我省最大的实际,民生保障领域还有不少短板。我们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牢牢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用改善民生的新成效不断淬炼发展的成色。
  把发展成果转化为民生福祉,要优化城乡治理体系,着力补齐重大民生项目短板。加快省域治理现代化步伐,推进“1+1+11”政策制度落实落地,推动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常态化、制度化,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抢时间、抢机遇、抢要素,谋划实施一批打基础、强功能、利长远、惠民生的交通、水利、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推动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确保早落地、早见效、早受益。敬畏城市、善待城市,强化全周期管理意识,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美丽。
  把发展成果转化为民生福祉,要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增强文化软实力。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法治成为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把发展成果转化为民生福祉,要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统筹发展和安全。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打造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湖北样板”。构建多层次城乡社保体系,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努力让经济总量、财税增量更多地转化为百姓福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经过疫情大战大考,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任何一个领域出现安全隐患,都会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迟滞发展进程。必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
  “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要把“十四五”规划蓝图一步一步变为现实,我们必须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办好民生实事,促进社会公平,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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