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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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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公告
文章字数:300
湖北省天门市棉机锯片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天门市国有工业资产管理办公室与被执行人湖北省天门市棉机锯片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定义务,需拍卖被执行人湖北省天门市棉机锯片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登记在天门市棉机锯片厂名下的坐落于天门市竟陵大道320号的十二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明)号:乙01-30036、乙01-30037、乙01-30038、乙01-30039、乙01-30040、乙01-30041、乙01-30042、乙01-30043、乙01-30044、乙01-30045、乙01-30046、乙01-30047〕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现通知你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上午9时到天门市人民法院鉴定团队办公室选定评估机构,1月20日上午9时进行现场勘察。如逾期不到场,本院将按法律规定采取随机方式选定评估机构。
联系人:许蓉
电话:0728-5362238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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