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3日
我国预拨专项救治资金确保新冠肺炎患者及时救治
文章字数:444
  据新华社11月20日电记者20日从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国出台系列举措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截至目前已经预拨专项救治资金194亿元。
  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及时提出上述“两个确保”,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全部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对承担新冠肺炎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拨付专项资金,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并及时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当天在发布会上说,“两个确保”措施有力地助力打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
  除了“两个确保”,医保部门还出台了多项便民举措。据了解,为疏解群众就医购药难题,国家医保局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报销,疫情期间实行医保经办服务“不见面办”“及时办”“便民办”“延期办”和“放心办”。
  另据陈金甫介绍,为了在疫情期间支持复工复产,医保部门还采取了阶段性减征医保费措施。“截至目前,企业减负已经超过1500亿元,有力助推了复工复产,也有力支持了复工复产中优先解决贫困人群就业。”他说。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