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1日
遗失声明
文章字数:193
  ●天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天国用(2006)第1470号,特声明作废。
  ●彭超、钱承不慎遗失湖北增值普通发票1张(发票联),发票代码:4200164350,发票号码:№03704978,金额:253627.00元,特声明作废。
  ●白茅湖农场花湖大队五队胥守银不慎遗失房产证,证号为:丙20-2-0180,面积:180平方米,特声明作废。
  ●竟陵办事处钟惺大道世纪大厦1单元603室朱军不慎遗失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天国用(2011)第2751号,特声明作废。2020年11月11日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