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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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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缴费事项的公告
文章字数:423
尊敬的全市城乡居民:
为方便广大城乡居民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1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外出务工返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可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延长期内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缴费标准
2021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280元。
三、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缴费:
(一)线上办理渠道:通过“湖北税务”“鄂汇办”手机App,或农行、建行、农商行、邮储银行手机银行App可缴纳本人和帮他人代缴居民医保。
(二)线下办理渠道:凭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凭户口簿)在全市农行、建行、农商行、邮储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全市各办税服务厅(不支持现金缴费)办理缴费;居住地有农行智付通、建行裕农通服务网点的还可通过POS机刷卡缴费。
通过以上途径无法自行办理缴费的居民可在村(社区)缴款。
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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