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1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02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家级表彰公示
我市一批个人和集体上榜
文章字数:584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邓慧遐)8月底,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家级表彰拟表彰对象,我市一批个人和集体上榜。
据悉,党中央决定,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表彰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党中央名义表彰一批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童朝晖等1500人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含追授44人)、武汉市金银潭医院等500个集体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蒋荣猛等200人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含追授14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党委等150个集体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我市一批个人和集体拟获表彰。其中,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为市中医医院感染管理科主任,副主任护师李霞(女);市第三人民医院内一科主任,副主任医师邵婵军;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主任医师徐必生。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为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主任医师徐必生。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这些个人和集体危急时刻冲在前,坚持“疫情不退,我们不退”,彰显了不畏艰难、勇于奉献的精神面貌,书写了舍小家为大家的感人篇章。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