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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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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积极贯彻《外商投资法》倾力服务外贸企业
文章字数:631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邓慧遐)近日,市商务局召集全市近90家外贸企业的负责人进行外贸业务知识培训,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外商投资法》,更好地引导我市外贸企业开展外贸进出口和融资业务,努力实现外贸“稳中有进”工作目标。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成为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新的《外商投资法》自今年1月1日施行以来,市商务局作为外商投资的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学习宣传贯彻《外商投资法》的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外商投资法》,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我市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
市商务局利用机关每周四例会学习时间,组织机关干部通读学习《外商投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通过专题辅导、专题讨论加深理解,提高贯彻执行水平,以更好地指导外贸企业。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在市政府网站、市商务局网页登载了《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提高社会知晓率。
为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商务主管部门自今年1月1日不再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在外资准入方面,由备案制改为信息共享制,依据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信息,实现了外资“一窗办理”,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了外商准入便利化水平。同时,牵头重新调整成立“天门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天门市对外贸易综合服务中心”,为我市外贸、外商企业提供“店小二”式服务。今年1—6月,我市实际利用外资呈现同比增长的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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