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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0日
2020级慈善“阳光班”招生简章
文章字数:1340
  天门市慈善总会湖北省天门中学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
  为帮助我市“特困、特优”的高一新生完成高中学业,现面向全市招收2020级慈善“阳光班”学生。
  一、招生对象、名额及办班形式
  1、招生对象为2020年考上湖北省天门中学、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的“特困、特优”的高一新生。“特困、特优”是指被资助对象,家庭特别贫困,无经济能力完成高中学业且品学兼优。
  2、2020级慈善“阳光班”招录“特困、特优”的高一新生的人数为200人,其中:湖北省天门中学50人,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100人,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50人。
  3、学校对“阳光班”学生要做到相对集中,进行集中教育管理并安排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师担任“阳光班”的科任老师。
  二、招生录取的具体条件
  (1)中考成绩达到湖北省天门中学、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指令性计划录取分数线。
  (2)天门市内的孤儿,城镇、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贫困优抚对象子女,农村特困户子女。(3)遵纪守法,思想品德优良。三、资助金额
  湖北省天门中学湖北慈善劲牌“阳光班”每名学生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2000元,分六个学期拨付,每人每学期2000元。
  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湖北慈善“阳光班”每名学生资助金额为人民币6000元,分六个学期拨付,每人每学期1000元。
  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长江商会“阳光班”每名学生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2000元,分六个学期拨付,每人每学期2000元。
  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湖北慈善劲牌“阳光班”每名学生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2000元,分六个学期拨付,每人每学期2000元。
  四、推荐审批程序
  (1)本着自愿的原则,中考成绩公布后,要求受资助的学生在录取学校领取慈善阳光班申请表,按要求实事求是填写反映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内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交录取学校。
  (2)各受助学生录取学校将慈善阳光班申请表收齐汇总后交市慈善总会,市慈善总会与各地民政办进行逐户核查。
  (3)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申报材料和村(居委会)、乡镇民政办调查情况及市慈善总会核查情况,市慈善总会分别会同湖北省天门中学、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并在《天门日报》、天门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市民政局栏)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4)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对困难情况填写不实的取消其受助资格。
  五、受助资格的取消
  慈善“阳光班”学生出现以下情况的,湖北省天门中学、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会与市慈善总会核实后取消其受助资格。
  (1)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节,且不符合受助条件的;
  (2)慈善“阳光班”学生在受助期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法律制裁的;
  (3)学习不努力,学习成绩差的;
  (4)违反校纪校规,利用受助款在校外租房住宿的或用于与正常学习生活无关开支的;
  (5)经常上营业性网吧,沉溺于网络游戏、网上聊天交友等而严重影响学业的;
  (6)学生在高中学习期间家庭经济状况得到改善,不需资助足以顺利完成学业的;
  (7)其他因素需要取消受助资格的。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从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至8月20日
  报名地点:湖北省天门中学、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
  咨询电话:市慈善总会 张主任 15586303185
  湖北省天门中学 杜老师 13581316730 
  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 程老师13593976467 魏老师13593928577
  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 刘老师 1387299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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