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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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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门支公司通告
文章字数:231
全市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广大职工因患病、治疗等所承受的经济风险。
本市职工参保人员如就诊后,自付一栏金额超过12000元的部分,请携带医保局出具的清单、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门支公司柜面(天门市陆羽大道西15号中保大厦西一楼大厅)办理报销业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门支公司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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