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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9日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文章字数:770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谢红艳通讯员唐艳容)7月24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符合调待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已调整,并于本月发放到位,惠及我市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2062人,月增资249万元,补发共计1486万元。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市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于2020年7月进行调整,增资金额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随2020年7月养老金一并到位。
  我市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范围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三结合。定额调整是按退休、退职时间划分三档:即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06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挂钩调整是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6%。适当倾斜是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1940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8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193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等。
  据了解,为确保发放到位,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做好资金测算和调度工作,确保所需资金及时到位,并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参与调待的退休、退职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及符合增发的特殊群体人员数据进行扫描核对,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错。同时,加强与财政、银行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社会化发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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