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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4日
天门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18问
文章字数:2745
  1.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总体原则是什么?
  答: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总体原则是“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到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可根据划定的学区到对应的学校入学,任何学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招生。
  2.2020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各是多少?
  答:今年秋季,我市城区学校一年级招生计划4561人,七年级招生计划5328人,通过统计和测算,能够满足城区居民(含在城区购房入住户)子女入学的需求。
  一年级招生计划:市实验小学500人,市实验小学湾坝校区100人,市第一小学550人,市育才小学700人,竟陵西关小学200人,天门杭州华泰中学杨林校区小学部200人,开发区小学216人,天门外国语学校小学部450人,天门杭州华泰小学400人,天门华斯达学校小学部550人,天门市天宜学校小学部225人,天门市德才小学200人,天门科林寄宿学校90人,天门市文昌学校60人,天门市熊河小学120人。
  七年级招生计划:市实验初级中学800人,竟陵初级中学600人,天门杭州华泰中学杨林校区初中部378人,开发区初级中学275人,天门杭州华泰中学850人,天门外国语学校初中部1200人,天门华斯达学校初中部550人,天门市天宜学校初中部675人。
  3.2020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何调整?
  答:(1)考虑疫情影响,简化入学操作,城区学校自主实行线上招生。(2)2020年秋季学期,竟陵第二小学因新建停止招生,原有学生整体搬迁到原特殊教育学校就读。(3)学区划分进行了适度调整。一是原市第一小学在天门河以北学区整体划入市实验小学;二是按就近入学原则,原市实验小学湾坝校区的河堤社区、庙台社区划入杨林河埠小学;三是因竟陵第二小学停止招生,市育才小学和竟陵西关小学学区范围有所扩大。
  4.原竟陵第二小学学区进行如何划分?
  答:竟陵第二小学因新建停止招生,原有学区范围今年暂时划分给市育才小学、竟陵西关小学等学校。具体学区划分请详见《天门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5.城区公办学校新生报名时间及程序是怎么安排的?
  答:8月15日起,适龄儿童少年按学区内公办学校要求提交户口簿、出生证和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8月21日,学校公示招生名单。8月22日招生结束。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名。
  6.天门杭州华泰小学、天门杭州华泰中学、天门外国语学校、天门市天宜学校和天门华斯达学校的招生办法是什么?
  答:上述5所民办学校需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严格控制在乡镇的招生人数。登记学生人数不足计划时,登记学生资格审查合格,即被确认为新生;登记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时,50%计划电脑随机派位,50%计划自主招生。
  5所民办学校登记时间统一为8月15日,每名学生仅能登记一所学校,电脑随机排位和自主招生在8月18日17:00前结束。在随机排位和自主招生中落下的学生,8月19日到原学区学校或乡镇学校登记。
  7.各乡镇小学、初中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答:各乡镇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以前)持户口簿到乡镇中心小学所划片区小学办理入学手续。各乡镇初中以小学对应初中的方式入学。有两所初中学校的乡镇,学生到中心学校划定的学校入学。
  8.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一定要满6周岁吗?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当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未满6周岁儿童要求入学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学位富余情况和综合考虑儿童身心发育特点统筹确定”,经研究决定我市一年级新生应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9.小学一年级新生年龄如何核定?
  答:小学一年级新生年龄通过儿童出生证核定,儿童出生证遗失的,可以通过湖北省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核定。
  10.有城区户籍和城区不动产权证的学生如何入学?
  答:城区户籍、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为就读城区学校的主要凭证。适龄儿童有城区户籍,属商品房的,需提供学区内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属自建房的,需提供房屋土地证和房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处学区学校审核无误后入学。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必须是学生本人或学生父母的。户籍与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所处学区不一致的,到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所处学区学校就读。
  11.有城区户籍,无城区不动产权证的学生如何入学?
  答:分三种情况认定:(1)有城区户籍,已购买商品房但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和近6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进行认定。(2)有城区户籍,无城区房产,但无迁转记录的,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审核无误后入学。(3)户口迁入城区的,可提供房产证明的,以房产证明为主;不能出示有效房产证明的,应回原户籍地学校入学。
  12.无城区户籍,但在城区购房且入住的学生如何入学?
  答:户籍不在城区,但在城区购房且入住的,需提供学区内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如没有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实际入住为准,须提供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和近6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学校实地走访确认。
  1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答:进城务工人员身份确认办法如下:(1)进城经商人员,提供居住证明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2)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居住证明和单位开具的1年以上的工资发放花名册、单位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金发票。
  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所处学区学校有富余学位的前提下,学校审核无误后入学。如居住地所处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可到其他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含民办学校)就读。
  14.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怎么入学?
  答:因身体原因暂时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可以向市教育局申请延缓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后返校就读;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可以申请“随班就读”,就近入读普通中小学;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可以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重病重残,失去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经过市残疾人专家委员会评估后,进行居家康复。
  15.拆迁安置户子女如何入学?
  答:城区规划范围内因政府拆迁的安置户子女,持户口簿、出生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明材料到已安置地所处学区学校登记就读。
  16.如何保障贫困学生平等入学权利?
  答:对于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严格落实“一补”政策,即“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17.今年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如何安排入学?
  答:由市卫健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市教育局统筹,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按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到相对优质的学校入学。
  18.城区小学、初中接收转学生和插班生吗?
  答:因为城区学位紧张,原则上不允许城区学校接收插班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学或插班的,市内学生需提供与城区学校新生入学的同等材料,且转入学校转入年级的平均班额不超过大班额,并经市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从外地转入我市就读的学生,按相关政策办理。市内九年级学生不得转学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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