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30日
我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培训
文章字数:494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杨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简称《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6月24日,全市《社区矫正法》学习培训暨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全会在市委党校召开,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王军辉出席会议。
  此次培训邀请了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王红星、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邵应龙现场宣讲授课。王红星对《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结构与定位、主要特色、新旧“法”比较、实施需要注意的问题等4个方面作了细致讲解。邵应龙对《社区矫正法》及实施办法的原则、任务、机构、人员、法律责任等18个关注点作了详细解读。
  授课结束后,王军辉要求,要加强《社区矫正法》的宣传贯彻,各乡镇要确保7月底前完成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建设,多形式营造良好学习宣传氛围;要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和完善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其他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依法履责,形成良好工作格局,切实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要加强“两类人”管控,落实好节假日和敏感时期战备值班执勤,落实重点人员排查和登记报备制度,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