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5日
关于开展全市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报工作的通告
文章字数:615
  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及人员: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34号)和《天门市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天政办发〔2019〕4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人员待遇申报受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天门市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且长期处于重度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
  二、申请条件
  1.参加天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12个月以上;
  2.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长年卧床或经过不少于3个月的治疗,病情基本稳定,但生活不能自理,经评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
  三、不予受理申请对象
  1.患病治疗期未满3个月或病情尚不稳定的;
  2.应当由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工伤事故、医疗事故等第三人依法承担责任的(责任人无法确定或无支付能力未能全部赔偿的除外);
  3.调查发现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与申请时不相符的;
  4.专家评定不符合条件的。
  四、申请材料
  1.《天门市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表》;
  2.参保人及代理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参保人员失能相关的有效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出院记录等材料(医院盖章);
  五、相关流程
  申请→初审→受理→现场评定→公示→出具评定结论告知书。
  六、申请地点及时间
  地点:天门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天门市陆羽大道西5号红盾公寓三楼泰康保险公司);
  时间:从2020年5月15日起开始申请,申请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28-8500813
  天门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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