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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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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20条举措”
文章字数:405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付磊磊)12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局日前出台“20条举措”,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20条举措”重点围绕优化行政审批、提升审批效能、创新环境监督执法、谋划惠企措施、解决企业困难、保障环境安全等7个方面着手,着力提高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条举措”中有许多服务企业发展的“干货”,如在压缩行政审批时限,该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限分别由国家规定的60日、30日减少到15日、13日(含审批公示时间10日);在支持企业发展上,对完成投资并投产见效的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每个项目分别补贴6000元,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的,每个项目分别补贴2万元。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还将针对上述举措内容,逐条细化分工,定期进行调度,强化督查督办,确保“20条举措”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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