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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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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公布
文章字数:692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鄢紫)为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下的差异化管控,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全市第一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54家企业被纳入清单。
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包括疫情防控急需的卫生、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重点工程项目,重点领域企业和其他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并联网的企业等六类行业。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或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到有需要时有服务,无需要时不干扰。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清单内企业或项目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保障企业正常生产、项目正常运转。在监督执法上,市生态环境局将运用污染源智能监控系统,采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同时,将正面清单内的企业或项目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分企业可免于现场执法检查,部分企业将减少其现场抽查频次,并以非现场执法方式为主。
据介绍,当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或项目,有环境违法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依法不予处罚,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但若正面清单内的企业涉嫌环境违法被媒体曝光,中央、省级领导批示、群众信访举报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引发次生环境灾害或者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经非现场监管发现环境违法线索等情形的,生态环境部门将重启现场检查,做到违法必查,并将违法行为严格录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项目并不因入选正面清单而享有法律规定范围外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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