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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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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维护人民安全
——市委国安办有关负责人就今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答记者问
文章字数:1664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动我市将如何组织开展,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市委国安办有关负责人。
问: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具有标志性意义,请您先谈谈。
答: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正式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标志着我党对国家安全理论和实践的认识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2015年7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其中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问: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取得了哪些成就?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相继制定出台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国家情报法》《核安全法》等一系列涉及国家安全的综合性或专门性法律。这些法律以《国家安全法》为统领,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制度保障和法律支撑。
问: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有何意义?
答: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意义重大,主要体现在:一是有利于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有利于人们把握国际国内形势,加深对总体国家安全的认识和理解,没有安全就谈不上发展。二是有利于增强机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国家安全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指导思想,将国家安全的内涵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领域,突出强调了维护国家安全不仅仅是专门机关的任务,而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开展4·15宣传活动,旨在让机关单位和社会公众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更好地履行权利、义务和职责。三是有利于提高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普及的效果。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可以聚力、集中、全面地向社会公众传播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创新形式,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
问:我市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答:为切实抓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省委国安委专门下发了通知,市委国安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天门市2020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主要措施有:一是积极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4月15日当天,在陆羽广场启动大型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主题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全”。这项活动由市委国安办牵头,市委政法委、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共同参与承办。市委书记、市委国安委主任庄光明和市委国安委有关领导参加。这次集中宣传的重点是国家安全系列法律法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反邪教知识以及公安部门反间防谍、追逃缉毒反诈骗、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成果。同时,围绕“打赢湖北保卫战、天门保卫战,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目标,全面展示我市前期疫情防控的阶段性成果,普及健康安全知识,提高人们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六进”工作。市委国安委要求各地各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拉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开办专栏、举办讲座等形式,推动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工作。同时,做到“三个并重”,即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与常态化宣传教育并重、党员干部教育与面向社会大众宣传并重、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并重。市内新闻媒体将开办专题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活动动态和进展情况。三是深化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学习教育。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全市把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学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4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纳入市委党校各类培训班内容,纳入中小学校现场教学、网络教学及校园宣传教育、校长培训班内容。以此深化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学习教育,推动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入脑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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