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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3月30日
公安部门开展护渔护耕行动
文章字数:454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王帅)连日来,市公安局大力开展护渔护耕行动,为全市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汉江禁渔期,其中汉江多宝镇兴隆坝区至蒋场镇黑流渡江段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现已实行常年禁捕。市公安局安排民警白天在汉江沿线进行不间断巡逻,晚上与市农业农村局渔政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炸鱼、毒鱼、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从严从快打击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切实保护我市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正常平稳。
  当前正是春耕备耕关键时期。市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群众春耕春播创造良好治安环境。该局组织各地派出所,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对农资市场进行全面检查,严防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涉农案件坚持快速出警快速处理,严打各类涉农犯罪。同时,组织民警加强巡逻,劝导农户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开展下田劳作,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反电诈防范宣传,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此外,还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巡查,重点对涉农车辆搭载劳动力下田作业的行为进行严查,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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