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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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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且寻衅滋事被行政处罚
文章字数:386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王帅)25日,一男子因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并谩骂执勤民警和工作人员,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当日下午4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口大队民警在岳口镇解放大道路段疫情防控卡口执勤时,对一辆准备通过的小型轿车进行防疫检查,发现驾驶员谭某锋(男,1978年生,岳口镇谭台村人)有岳口镇谭台村开具的购药通行证明,但坐于副驾驶的谭某波(男,1981年生,竟陵街道办事处人)无任何通行证明。于是,执勤民警提醒谭某波下车接受检查。谭某波下车后,拒不配合检测体温,且摘掉口罩谩骂执勤民警和工作人员。民警口头警告无果,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移交岳口派出所处置。目前,谭某波已被市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理解支持防疫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的工作,自觉配合排查登记和防疫检查。对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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