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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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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
文章字数:1022
当前,我国正在全方位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尽管中间宿主还未完全确定,但这次病毒的来源,指向野生动物。吃野味非但不能滋补、治病,反而会带来健康隐患。此次疫情为乱捕滥食野生动物敲响了警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亦是这次抗“疫”阻击战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一个地球同一个家园,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什么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二级保护动物?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划分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两种,并在其他条文中规定了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它们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已于1988年12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1989年1月14日由林业部、农业农村部发布施行。名录中列入陆生野生动物330多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大熊猫、金丝猴、长臂猿、丹顶鹤等共90多种;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小熊猫、穿山甲、黑熊、天鹅、鹦鹉等共230多种。
什么是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在法律意义上,也就是指列入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一般来讲,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全国范围内都具有一定的数量或者相对较为珍贵。对这类动物除了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管理外,还要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管理。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的规定,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应当指出,已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不得列入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3、哪些动物是《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管辖范围?
根据该法第二条的规定,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珍贵、濒危的动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一级、二级和省级政府规定重点保护的种类。这类动物的名称都在国家和各省公布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有四五百种,但涉及目前农村养殖的并不太多,有的也不很普遍,如各种鹿、熊、猴子、灵猫、牦牛、麝、孔雀、勺鸡、锦鸡等;另一类是有益的、有重要经济和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国家林业局已于2000年公布了这类动物的名单,总共有1700多种,涉及目前农村养殖的种类比较多,如貉子、麂子、果子狸、麝鼠、山鸡、雁鸭类、鹧鸪类、蛙类、蛇类及一些经济昆虫类等百余种。此外,根据国务院批准颁布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规定,从国外引进的野生动物也分别列为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天门市司法局、天门市普法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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