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1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21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委政法委关心关爱我市见义勇为英雄家庭
文章字数:433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彭丹)19日,记者从市委政法委获悉,省委政法委从省见义勇为专项经费中划拨资助资金7万元,用于关心关爱我市见义勇为英雄刘汉洪家庭。
刘汉洪是我市彭市镇中刘村人,2004年8月,其在青海省西宁市务工期间,因抢救在火车轨道上玩耍的儿童而英勇牺牲。当年,他分别被青海省、西宁市追授为“青海省见义勇为英雄”“舍己救人好青年”;2005年9月,被民政部追授为“革命烈士”;2005年12月,被青海省相关部门评为首届“感动青海”十大人物之一。
2019年11月,市委政法委在开展走访慰问我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活动时,了解到刘汉洪的妻子和女儿患病、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的情况后,主动收集整理刘汉洪的荣誉证书、家庭困难相关佐证资料等,形成专项材料向省委政法委汇报,争取资助资金。省委政法委获悉此情况后,主动关心关爱刘汉洪家庭,及时开展慰问活动,并划拨专项资金7万元资助刘汉洪家庭,缓解其家庭生活困难。此外,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妇联也主动在部门政策范围内对其家庭给予资金资助或开展慰问帮扶活动。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