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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1月07日
我市河湖长制工作经验入选河湖长制“湖北经验”20佳
文章字数:374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邓慧遐)3日,记者从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获悉,河湖长制“湖北经验”20佳近日出炉,我市榜上有名。
  去年,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在全省开展了第一届河湖长制“湖北经验”20佳遴选活动,经省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初评、票选和为期半年的实践检验,遴选出20项“湖北经验”。其中,我市河湖长制工作经验入选。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高位推进,强力部署安排,在全市建立市、乡镇河湖长体系,并向村级延伸。市四大家领导担任市级河湖长,各乡镇党委书记担任乡镇总河湖长,班子成员担任乡镇河湖长,全市共设立河湖长255人,其中市级河湖长26人、乡级河湖长229人。全市做到工作方案全部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把43条河流、45个湖泊以及224条镇级河流全部纳入河湖长制工作管理范围,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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