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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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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明年1月1日启动
文章字数:464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谢红艳通讯员熊云林)19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明年1月1日启动,该工作前期筹备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为解决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障问题,减轻参保患者家庭的事务性和经济负担,我市率先在全国试点城市之外制定出台了《天门市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
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年筹资标准为80元/人,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列支,个人不缴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失能等级达到重度一级、二级、三级的参保人员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失能评定所需费用由市财政予以解决。
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模式有居家护理、养老机构护理、医院护理三种,分别按不同服务模式、不同护理等级确定差异化的待遇保障支付标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标准最高可达到80%。
据了解,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共计6.4万人,参保人群老年化率36.12%,失能率7.4‰。该《办法》实施后,目前约470名失能人员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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