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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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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创业明星”考核评选工作启动
将评选出20名“创业明星”
文章字数:665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彭丹)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2019年“创业明星”考核评选工作已经启动,今年将评选出20名“创业明星”。
2019年“创业明星”评选范围为:天门市境内具有开拓进取精神,敢拼敢创、遵纪守法、业绩突出的各类创业人士,特别是贫困人员创业、返乡农民创业、大学生创业、高科技创业、新型业态创业、巾帼创业、回归创业、外来创业、青年创业等方面的典型。评选条件为:初始创业者所办企业或个体经济组织在天门市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稳定经营;创业者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社会声誉,无违法违规和经济债务纠纷等不良记录;按要求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险等各项合法权益均能得到有效保障,敢于承担社会责任;创业项目对同行业具有较大的带动、引领和示范作用,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重视科技发展和管理创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具有较强的节能和环境保护意识。历年当选的“创业明星”不再推荐参选。
据介绍,考核评选将经过宣传发动、组织推荐、组织审核、集中公示等多个环节,结果预计在12月底公布。为充分发挥创业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努力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我市已连续多年举办“创业明星”评选活动。对于“创业明星”,我市出台了一系列奖励办法,包括市政府对评选出的“创业明星”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奖励资金;优先享受100万元以内由财政部门贴息的政策性创业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创业明星”纳入天门市创业导师团队,相关部门对其创业项目进行跟踪扶持;市级评先评模优先从“创业明星”中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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