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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0月31日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去市八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0月3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文章字数:105
  张会娥同志个人提出辞去市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会娥同志辞去天门市第八届人大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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