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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0月30日
我市开出首张机动车尾气超标罚单
文章字数:594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付磊磊)26日上午,在黄潭超限站,一辆轻型自卸货车因尾气排放超标被市交警支队处罚,这是我市开出的首张机动车尾气超标罚单。
  当日上午10时许,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交警支队在黄潭超限站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柴油货车尾气进行检测。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辆轻型自卸货车尾气超标,执法人员当即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3条规定,对该车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同时责令驾驶人尽快到汽修部门维护保养车辆,直至尾气排放达标方可上路行驶。
  据介绍,此次专项执法行动自10月中旬开始,旨在全面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打好蓝天保卫战,促进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联合执法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携带便携式移动尾气检测设备,重点检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尾气,截至目前,共检测柴油货车85台次,非道路移动机械16台套。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对于机动车尾气检测主要采取定点检测为主,对于超标车辆多以教育、自行整改为主,如今加大执法力度旨在倒逼超标排放车辆及时进行维修或提前淘汰更新,推动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近年来,我市在改善大气环境方面常抓不懈,先后投入无人机巡查秸秆焚烧、购买空气质量移动监测车和两套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投放空气雾炮车等设施设备,不断完善大气污染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在建工地管理,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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