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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4日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征缴相关事项的通告
文章字数:936
  天门市广大城乡居民:
  为方便广大城乡居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保”),现就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范围
  医保参保缴费范围:除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异地户籍人员也可在本市参保缴费。
  养保参保缴费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应在本人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参保缴费标准
  (一)医保缴费标准
  2020年度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
  贫困人口中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退役军人重点优抚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非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对象等六类特殊群体参保,由市相关部门按政策予以全额资助。
  贫困人口中除六类特困人群之外的一般群体参保,由市财政部门按人平220元的标准定额补助,个人缴费30元。
  (二)养保缴费标准
  2019年度养保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共13个档次。
  三、参保缴费时限
  医保参保缴费时间: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外出务工返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可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
  养保参保缴费时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年缴纳。可缴当年养保,也可补缴以前年度养保。
  四、参保缴费方式
  (一)首次参保登记
  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必须先登记再缴费,可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的凭户口簿)在本辖区的人社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缴费:
  1.手机自助缴费。手机下载湖北税务手机APP,可缴纳个人和帮他人代缴医保和养保,支付方式可选择支付宝、银联支付;
  2.网上缴费。通过湖北税务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缴费;
  3.税务大厅缴费。凭个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在市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4.银行柜台缴费。凭个人身份证在全市农行、农商行、邮储银行各网点办理缴费;
  5.村(社区)缴费。通过以上途径无法办理缴费的居民在村(社区)缴费。
  城乡居民补缴以前年度养保,只能通过手机自助缴费、税务大厅缴费、村(社区)缴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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