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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4日
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召开
文章字数:724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吴军)8月30日上午,我市召开疏导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及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参照周边城市价格水平,听证方案拟定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2.61元/m3调整为2.72元/m3(上游门站基准门站价格1.82元/m3+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0.1665元/m3+配气价格0.73元/m)。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有关完善居民阶梯气价制度的规定,拟将现行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气价比由1:1.1:1.4调整为1:1.2:1.5,或维持现行比价关系不变。拟定分档气价方案有2个:
  方案一:第一档气量500m3及以下气价为2.72元/m3,第二档气量501m3至800m3(含)气价为2.99元/m3,第三档气量800m3以上气价为3.80元/m3。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其价格为第一档和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即2.86元/m3。
  方案二:第一档气量500m3及以下气价为2.72元/m3,第二档气量501m3至800m3(含)气价为3.26元/m3,第三档气量800m3以上气价为4.08元/m3。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其价格为第一档和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即2.99元/m3。
  对使用天然气的低保户、特困户给予优惠:每年用气500m3以内的,气价仍按2.61元/m3价格执行,超过500m3的按第一档价格执行。
  在疏导价格的同时,为及时反映天然气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拟建立居民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即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时,下游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作同向调整。
  来自我市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各行各业消费者共15名听证会参加人,就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建立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充分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广泛听取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尽快将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和建立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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