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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8月19日
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天门市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承接的公告
文章字数:580
  根据住建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承接工作过渡期已于2019年6月30日结束,消防部门不再办理或协助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4月15日起,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已不受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业务;
  (二)2019年4月15日前,消防部门受理的建设项目已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经消防部门审核或验收后,存在以下情况的,请到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窗口申报办理:(1)经消防部门审核合格(含设计备案抽查)需要申报验收的项目;(2)经消防部门审核不合格(含设计备案抽查)需要变更设计重新申报审核的项目;(3)经消防部门验收不合格(含竣工备案抽查)需要重新申报验收的项目。
  (三)2019年7月1日起,天门市消防救援大队不再以任何形式办理或协助办理相关消防审查和验收(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
  (四)2019年4月15日后,由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职责。依法应当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的所有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窗口申报。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请咨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28-5228805。
  特此公告
  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天门市消防救援大队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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