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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8月16日
我市推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
文章字数:598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谢红艳通讯员徐爱萍)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近日,市民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6月底,全市所有村、社区普遍制定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通知》要求,制定或修订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正确方向;要坚持合规合法,发扬民主,务实管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弘扬主旋律,贴近生活、切合实际、通俗易懂、简便易行,避免千篇一律;要体现正面倡导和负面约束两方面内容,正面倡导一般应包括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等,负面约束内容主要针对本村(社区)存在的老无所养、天价彩礼、滥办酒席、家庭暴力、涉“黄赌毒”等突出问题提出抵制、约束、惩戒措施。
  《通知》要求,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修订和遴选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推动。村(社区)“两委”要具体做好宣传动员、起草制定、组织实施、村(居)民引导等工作。要加强部门协调,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负责牵头协调,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推动,确保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修订、完善工作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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