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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8月05日
市公安局快速落实农民工进城落户政策
文章字数:397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谢红艳)近日,农民工张修(化名)顺利落户城区后,将写有“情系百姓,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送到了市公安局户政科有关负责人手中。1日,张修来到本报讲述此事经过并托本报记者表达谢意。
    据了解,张修因小儿麻痹症致肢体残疾,他的户口在岳口镇农村,但自陆羽广场投入使用以来,一直在该广场管理所负责绿化工作。因儿子去世,儿媳改嫁,他与妻子平时也居住在城区照看孙儿。三年前,在市教育部门的帮助下,张修的孙儿顺利在实验小学入学。近日,他向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反映情况,希望能上城区户口。
    市公安局户政科有关负责人经调查、走访,确认情况属实,张修虽不能提供相关证明,但他实际在城区长期居住。根据我国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有关要求,我市农民工在流入地,即在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就可申请把户口转迁至城区。于是,市公安部门实施放宽落户条件这一便民利民措施,由竟陵派出所有关人员为张修将户口由岳口镇农村转到了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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