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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2日
天门市慈善总会 湖北省天门中学 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 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
2019级慈善“阳光班”招生简章
文章字数:1312
  
  为帮助我市“特困、特优”的高一新生完成高中学业,现面向全市招收2019级慈善“阳光班”学生。
  一、招生对象、名额及办班形式
  1、招生对象为2019年考上湖北省天门中学、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的“特困、特优”的高一新生。“特困、特优”是指被资助对象,家庭特别贫困,无经济能力完成高中学业且品学兼优。
  2、2019级慈善“阳光班”招录“特困、特优”的高一新生的人数为200人,其中:湖北省天门中学50人,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100人,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50人。
  3、学校对慈善“阳光班”学生要做到相对集中,进行集中教育管理并安排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师担任慈善“阳光班”的科任老师。
  二、招生录取的具体条件
  (1)中考成绩达到湖北省天门中学、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指令性计划录取分数线。
  (2)天门市内的孤儿,城镇、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贫困优抚对象子女,农村特困户子女。
  (3)遵纪守法,思想品德优良。三、资助金额
  湖北省天门中学湖北慈善劲牌“阳光班”每名学生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2000元,分六个学期拨付,每人每学期2000元。
  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湖北慈善“阳光班”每名学生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2000元,分六个学期拨付,每人每学期2000元。
  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长江商会慈善“阳光班”每名学生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2000元,分六个学期拨付,每人每学期2000元。
  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湖北慈善劲牌“阳光班”每名学生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2000元,分六个学期拨付,每人每学期2000元。
  四、推荐审批程序
  (1)本着自愿的原则,中考成绩公布后,要求受资助的学生在录取学校领取慈善阳光班申请表,按要求实事求是填写反映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内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交录取学校。
  (2)各受助学生录取学校将慈善阳光班申请表收齐汇总后交市慈善总会,市慈善总会与各地民政办进行逐户核查。
  (3)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申报材料和村(居委会)、乡镇民政办调查情况及市慈善总会核查情况,市慈善总会分别会同湖北省天门中学、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并在《天门日报》、天门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市民政局栏)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4)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对困难情况填写不实的取消其受助资格。
  五、受助资格的取消
  慈善“阳光班”学生出现以下情况的,湖北省天门中学、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会同市慈善总会核实后取消其受助资格。
  (1)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节,且不符合受助条件的;
  (2)慈善“阳光班”学生在受助期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法律制裁的;
  (3)学习不努力,学习成绩差的;
  (4)违反校纪校规,利用受助款在校外租房住宿的或用于与正常学习生活无关开支的;
  (5)经常上营业性网吧,沉溺于网络游戏、网上聊天交友等而严重影响学业的;
  (6)学生在高中学习期间家庭经济状况得到改善,不需资助足以顺利完成学业的;
  (7)其它因素需要取消受助资格的。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从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至8月10日
  地点:湖北省天门中学、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
  咨询电话:市慈善总会张主任15586303185
  湖北省天门中学黄老师13297949096
  颜老师18972939112
  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程老师13593976467
  魏老师13593928577
  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刘老师1387299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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